尊敬的各级卫生健康部门:
一、背景介绍
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营养健康管理水平,加强营养指导员队伍建设,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于近期开始颁发营养指导员证书,以规范营养指导员的职业行为,提升其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。
二、证书颁发对象
1. 从事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;
2.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护人员;
3. 通过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。
三、证书申请条件
1. 年满18周岁;
2.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;
3. 无违法违规记录。
四、证书申请流程
1. 申请人需在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并填写《营养指导员证书申请表》;
2. 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卫生健康部门;
3. 卫生健康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者向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颁发证书。
五、证书有效期
证书有效期为3年,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请。
六、证书使用范围
持证人可在卫生健康部门、医疗机构、健身中心等场所从事营养健康管理和指导工作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 证书使用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,将取消证书资格;
2. 证书遗失可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补发;
3. 证书不可转让、不可抵押。
特此通知。
卫生健康委员会
xxxx年xx月xx日